四川交警通报检察院一人凌晨醉驾警车撞死人
四川南充高坪区检察院警车撞人致死事件目前有了新的进展。4月21日,南充交警二大队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肇事者罗某某系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退休人员,酒精检测显示属于醉酒驾车,罗某某目前已被南充交警二大队刑事拘留。
4月20日,澎湃新闻报道了南充高坪区检察院警车撞人致死事件,一份盖有“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公章的情况通报称,19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该院驾驶员驾驶“川RB215警”牌号车,在高坪区东顺路撞击1人致死。高坪区交警第二大队工作人员也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事件。
南充交警二大队公布的案情通报显示,事件发生在4月19日0点30分左右,地点在高坪区东顺路交通局路口。62岁的罗某某醉酒驾驶警车,撞倒横过马路的行人刘某,并致其当场死亡。通报显示,罗某某的血液酒精检测含量达到122.7mg/100ml,属于醉驾。通报还称,罗某某属于高坪区检察院退休人员,现返聘至单位工作。
截至澎湃新闻发稿,对于网友质疑“司机凌晨驾警车有公车私用之嫌”的说法,高坪区检察院尚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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