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境 国内 城市 房产 娱乐 汽车 家居 科技 教育 财经 女性 健康 游戏 综合

江西出台旅游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 购物30日内可退货

http://www.lvtu128.com    2019-12-10 17:22   新闻来源: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朱嘉明报道:日前,记者获悉,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将对江西省消费环境优化升级行动、全面推进江西全域旅游发展发挥重大引领和推动作用。

  全国首创旅游购物先行赔付

  《条例》特别强调旅游者的权利和旅游经营者的义务、畅通旅游纠纷解决的渠道,形成对旅游者权益保护的全面性规范。

  据悉,在总结婺源等地实践经验基础上,《条例》建立旅游购物先行赔付制度,明确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先行赔付制度,设立旅游专项理赔金,并指定旅游专项理赔金管理机构。旅游者在旅游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后,认为商品不合格或者存在质价不符情形,三十日内要求退货,旅游经营者拒绝退货的,由专项理赔金先行赔付。专项理赔金管理机构代为赔付后,有权依法向负有责任的旅游经营者追偿。实行先行赔付制度的设区的市、县(市、区),旅游者受旅行社诱导、欺骗购物的,也可以向旅游专项理赔金管理机构申请赔付。

  强化对损害旅游者权益行为的治理

  对旅游者反映强烈的旅游经营者虚假宣传、旅游价格欺诈、旅游过程中变更旅游线路、强迫购物等主要行为,《条例》有针对性地强化了治理措施,规定:旅游经营者发布的旅游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旅游产品和服务等应当明码标价,并以明确的方式告知旅游者。不得采用时价、面议等方式模糊价格;旅游过程中,导游、领队人员不得诱导、欺骗、胁迫或者变相胁迫旅游者购物,不得擅自变更旅游线路、增减景点;临时增加购物场所、付费项目或者变更旅游线路、增减景点的,应当经全体旅游者书面同意。针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条例》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突出对旅游新业态中涉及权益保护的规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驾游、徒步游、研学旅行等旅游新业态快速兴起,旅游民宿、旅游网络交易平台等新兴经济体出现,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管理和旅游者权益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条例》从规范经营的角度,突出了对旅游者在新兴旅游业态中的权益保护。

  一是旅游经营者在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代订服务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提供者并对选择的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对旅游产品和服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进行公布。二是从事旅游民宿、家庭旅馆经营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对治安、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三是以俱乐部、车友会、协会等形式经营自驾、徒步、骑行等旅游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并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协议,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旅游者自发组织自驾、徒步、骑行等旅游活动的,召集者、组织者应当具备必要的导向与联络、应急与救护等工具和设备,并告知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注意事项。四是承办研学旅行的旅行社,应当为依法注册的旅行社,且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编辑:A小编]

版权及免责声明:

  本篇文章:江西出台旅游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 购物30日内可退货

  本文链接:http://www.lvtu128.com/news/2019/1210/5255.html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旅图资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724868242@qq.com。

  • 热点新闻
  • 推荐阅读
    新闻图集
    猜你喜欢
    2016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皮丘广告服务部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声明:本网部分信息转载于其他网站,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72小时内与旅图资讯网联系 客服QQ:724868242
    闽ICP备2001276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