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对违规户外探险救援费用追偿成功
央广网宜昌10月13日消息(记者左艾甫)12日,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成功实现了对2019年8月10日违规进入下牢溪游玩被困6名“野游人员”的救援费用追偿,成为省内第一起对违规户外探险活动人员追偿救援费用的成功案例。
今年8月10日中午,谢某等三家共6人驾驶两台轿车,无视沿路的禁止游泳及严禁汛期进入南津关大峡谷的告示牌,违规进入南津关大峡谷溪流中游泳。下午2:00时许,河水水位上涨,6人全部被困河中心一块巨石上无法返回岸边公路,随即报警求助。接报后,夷陵区文旅局、区公安局、夷陵区消防大队及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迅速派员赶往出事现场施救,与此同时,事发地小溪塔街道姜家庙村接到通知后,村干部也率先带领附近村民携带长竿、绳索等设备赶到现场。下午4点左右,水位逐渐下降后,6名被困人员在救援人员帮助下安全返回路面。此次施救共出动三台消防车20人,公安12人,稽查8人,文旅局4人,应急管理局2人共46人。
据了解,近年来,到该区探险的驴友呈井喷式增长,因户外探险危险系数高,为营救遇险驴友,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为加强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保障户外探险者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探险活动迅猛发展及安全形势新变化的实际,原区文体新广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夷陵区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夷陵区户外探险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夷陵区户外探险活动救援费用追偿暂行办法》文件。《夷陵区户外探险活动救援费用追偿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凡在夷陵区进行户外探险活动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需要动用社会公共资源救援的,由被救援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若被救援人无力承担的,由探险活动组织者和救援人共同承担,若探险活动组织者或被救援人无力承担的,由该探险活动团队共同承担。”当日下午,由区文旅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局等多部门共同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制谈话,并下达了《关于追偿救援费用的通知书》,要求其承担部分救援费用,但6名当事人均表示拒绝。
经过慎重研究后,该区文旅局决定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将救援费用追偿进行到底,并以此案达到警示效果。在区文旅局的协调下,律师到事发现场及姜家庙村委会收集了大量证据,查阅了相关法律依据,做好起诉准备后,依法向六名当事人寄送了律师函,并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洽谈,释明追偿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及相关法律后果,最终六名当事人自愿承担救援费用,签署了相关协议,并向区财政专户支付了救援费用。
旅游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成功追偿具有重要意义,对今后类似违规户外探险行为将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版权及免责声明:
本篇文章:湖北首例对违规户外探险救援费用追偿成功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旅图资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724868242@qq.com。中国民航局:符合条件可 | |
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便利国际人员往来,根据国 [详细] |
中国旅游报:丰富“云” | |
今年全国两会报道,中国旅游报社利用报、网、端、微、号等融媒体矩阵优势,
[详细]
|